新聞回放
2010年2月5日,沈陽晚報以《泔水油加工形成產業(yè)鏈 多少飯店成泔水油幫兇?》為題,報道了記者暗訪的一處“泔水油”黑加工點免費給餐飲企業(yè)安裝“油水分離器”,并非法回收、加工“泔水油”,被由公安、工商和環(huán)保部門組成的聯合執(zhí)法組一舉查封的事情。報道中,一直關注非法“泔水油”的省政協委員回守烈在執(zhí)法現場指出,政府應明確“泔水油”的主管部門,并加大監(jiān)管力度。
3月26日下午,當回守烈委員再次來到被查封的“泔水油”黑窩點調研時,吃驚地發(fā)現黑窩點院內裝油的油桶比上次查處時又多了不少。執(zhí)法人員到場后,在黑窩點內還查出了部分餐飲企業(yè)銷售“廢油”時開出的收據和“煉油者”作記錄的賬本,賬本上顯示“煉油者”為購買“廢油”,分兩次付給一家標注為“綠洲”的酒店一共1萬元。
A、頂風作案 “泔水油”油桶比從前更多
記者趕到現場時,東站工商所的執(zhí)法人員和當地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現場進行調查。記者看到,原本藏身于鐵道旁的那個黑加工點院內多了很多廢舊輪胎,如果不仔細查看,根本看不見院內還有幾十個大油桶。執(zhí)法人員稱,經過清查,院內共有33個油桶,其中27個油桶內裝著滿桶的“泔水油”。
在黑加工點搭建的“加工車間”,記者見到臟兮兮的大金屬槽內仍有一半沒有加工完的“泔水”,上面漂浮的油膩物散發(fā)著一陣陣的臭氣。正在現場履行監(jiān)督職責的省政協委員回守烈指著金屬槽內的“泔水”和爐膛內的爐灰對記者說:“現在的狀況和上一次檢查時明顯不同,很明顯是被查處后又有過生產加工,而且院內的油桶比上一次查處時又多了一倍,這很可能意味著這里生產加工‘泔水油’的量比上一次查處時又增加了!”
B、回避調查 加工者父親自稱“已停業(yè)”
在現場,執(zhí)法人員并沒有找到生產加工“泔水油”的人,但是卻找到了自稱“煉油者”父親的一名老者。對于執(zhí)法人員的再次“光顧”,老人有著很明顯的抵觸情緒。
他告訴執(zhí)法人員,他們早已經停止了生產,20多個油桶里裝的油是他們拆除了飯店的油水分離器后,剩下來的。執(zhí)法人員問他:“既然不加工了,為什么還要存這些油?為什么有的油桶里的油明顯被加工過?”那名老者沒有回答執(zhí)法人員第一個問題,而是反復強調他們加工過的油要比被查獲的油還要清澈。當記者準備進一步詢問“泔水油”的去向時,那名老者突然高聲叫嚷道:“沈陽市有100多家加工的,為啥就查我們家?”
C、助紂為虐 餐飲企業(yè)賣廢油年入萬元
“為何執(zhí)法部門已經查封取締的黑加工點還敢繼續(xù)非法加工呢?難道他們不怕再被處罰?”正在記者疑惑時,回守烈委員拿著一本賬本來到記者面前。他告訴記者,賬本上記錄的內容也許能解釋為什么這個黑加工點還敢“頂風作案”。記者在賬本上看到,上面一共記錄了3筆交易,“煉油者”作為付款方先后付給 “綠洲”1萬元、“紅高粱”2500元、“皇鑫”1200元,記錄的付款時間為2009年10月末到2009年11月初,其中付給“綠洲”的1萬元是11 月1日和11月10日分兩次付的。
在賬本內,記者還見到了幾張蓋著餐飲企業(yè)財會章或公章的收據,記者在一張蓋著“沈陽市小土豆餐飲有限公司”公章的收據上看到,收款的項目為“油水分離廢油費”,金額2500元,并標注著時間:2009年11月12日至2010年11月12日;厥亓椅瘑T稱,之所以那家黑加工點會冒險繼續(xù)加工“泔水油”,是因為他們已經把回收全年“泔水油”的錢交給了餐飲企業(yè),如果不加工,將白白損失一大筆錢。對于那家標注為“綠洲”的酒店1年的“廢油”能賣1萬元,回守烈委員也有些吃驚,他沒想到“廢油”竟能這么值錢。他表示會督促執(zhí)法部門利用賬本和收據繼續(xù)深究,查清是什么企業(yè)在非法對外銷售“廢油”,他認為餐飲企業(yè)的這種行為完全是“助紂為虐”!
D、持續(xù)關注 地下“黑鏈”為何屢禁不止?
在執(zhí)法現場,記者采訪了一直在行使監(jiān)督職責的省政協委員回守烈和市政協委員陳秀慶。兩位委員告訴記者,今年“兩會”期間,他們就曾針對非法“廢油”的回收、生產和銷售提交過議案,他們和省人大代表劉生生等代表、委員們也一直關注著政府有關部門對于“泔水油”非法生產鏈條的查處。但令他們感到失望的是,雖然沈陽市政府早在2002年就曾出臺了《沈陽市餐飲廢物收集運輸及處置管理規(guī)定》,但是這個《管理規(guī)定》卻沒有得到根本的落實,這也直接導致了沈陽市可能有100多家非法加工“泔水油”的窩點存在。
回守烈委員指出,要想徹底斬斷非法“泔水油”的“地下黑鏈”,政府必須要明確指定或專門成立一個主管部門,主抓食品衛(wèi)生安全。執(zhí)法中,要清除掉各個執(zhí)法部門之間不能交叉執(zhí)法的“壁壘”,各執(zhí)法部門之間應該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協同作戰(zhàn)。此外,執(zhí)法部門不能只“查”不“處”,如果沒有嚴厲的處罰,就不可能給不法分子造成足夠的震懾,自然也沒有辦法徹底鏟除危害市民身體健康的地下“毒鏈”。
3月28日,回守烈委員告訴記者,雖然工商部門又一次查封了那個黑加工點,但他和其他委員將對此事監(jiān)督到底。對于那些非法銷售餐飲垃圾的餐飲企業(yè)如何處罰,沈陽晚報對此也將繼續(xù)予以關注。(記者 劉強 實習生 田鈞什 攝影 沈生)
2010年2月5日,沈陽晚報以《泔水油加工形成產業(yè)鏈 多少飯店成泔水油幫兇?》為題,報道了記者暗訪的一處“泔水油”黑加工點免費給餐飲企業(yè)安裝“油水分離器”,并非法回收、加工“泔水油”,被由公安、工商和環(huán)保部門組成的聯合執(zhí)法組一舉查封的事情。報道中,一直關注非法“泔水油”的省政協委員回守烈在執(zhí)法現場指出,政府應明確“泔水油”的主管部門,并加大監(jiān)管力度。
3月26日下午,當回守烈委員再次來到被查封的“泔水油”黑窩點調研時,吃驚地發(fā)現黑窩點院內裝油的油桶比上次查處時又多了不少。執(zhí)法人員到場后,在黑窩點內還查出了部分餐飲企業(yè)銷售“廢油”時開出的收據和“煉油者”作記錄的賬本,賬本上顯示“煉油者”為購買“廢油”,分兩次付給一家標注為“綠洲”的酒店一共1萬元。
A、頂風作案 “泔水油”油桶比從前更多
記者趕到現場時,東站工商所的執(zhí)法人員和當地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現場進行調查。記者看到,原本藏身于鐵道旁的那個黑加工點院內多了很多廢舊輪胎,如果不仔細查看,根本看不見院內還有幾十個大油桶。執(zhí)法人員稱,經過清查,院內共有33個油桶,其中27個油桶內裝著滿桶的“泔水油”。
在黑加工點搭建的“加工車間”,記者見到臟兮兮的大金屬槽內仍有一半沒有加工完的“泔水”,上面漂浮的油膩物散發(fā)著一陣陣的臭氣。正在現場履行監(jiān)督職責的省政協委員回守烈指著金屬槽內的“泔水”和爐膛內的爐灰對記者說:“現在的狀況和上一次檢查時明顯不同,很明顯是被查處后又有過生產加工,而且院內的油桶比上一次查處時又多了一倍,這很可能意味著這里生產加工‘泔水油’的量比上一次查處時又增加了!”
B、回避調查 加工者父親自稱“已停業(yè)”
在現場,執(zhí)法人員并沒有找到生產加工“泔水油”的人,但是卻找到了自稱“煉油者”父親的一名老者。對于執(zhí)法人員的再次“光顧”,老人有著很明顯的抵觸情緒。
他告訴執(zhí)法人員,他們早已經停止了生產,20多個油桶里裝的油是他們拆除了飯店的油水分離器后,剩下來的。執(zhí)法人員問他:“既然不加工了,為什么還要存這些油?為什么有的油桶里的油明顯被加工過?”那名老者沒有回答執(zhí)法人員第一個問題,而是反復強調他們加工過的油要比被查獲的油還要清澈。當記者準備進一步詢問“泔水油”的去向時,那名老者突然高聲叫嚷道:“沈陽市有100多家加工的,為啥就查我們家?”
C、助紂為虐 餐飲企業(yè)賣廢油年入萬元
“為何執(zhí)法部門已經查封取締的黑加工點還敢繼續(xù)非法加工呢?難道他們不怕再被處罰?”正在記者疑惑時,回守烈委員拿著一本賬本來到記者面前。他告訴記者,賬本上記錄的內容也許能解釋為什么這個黑加工點還敢“頂風作案”。記者在賬本上看到,上面一共記錄了3筆交易,“煉油者”作為付款方先后付給 “綠洲”1萬元、“紅高粱”2500元、“皇鑫”1200元,記錄的付款時間為2009年10月末到2009年11月初,其中付給“綠洲”的1萬元是11 月1日和11月10日分兩次付的。
在賬本內,記者還見到了幾張蓋著餐飲企業(yè)財會章或公章的收據,記者在一張蓋著“沈陽市小土豆餐飲有限公司”公章的收據上看到,收款的項目為“油水分離廢油費”,金額2500元,并標注著時間:2009年11月12日至2010年11月12日;厥亓椅瘑T稱,之所以那家黑加工點會冒險繼續(xù)加工“泔水油”,是因為他們已經把回收全年“泔水油”的錢交給了餐飲企業(yè),如果不加工,將白白損失一大筆錢。對于那家標注為“綠洲”的酒店1年的“廢油”能賣1萬元,回守烈委員也有些吃驚,他沒想到“廢油”竟能這么值錢。他表示會督促執(zhí)法部門利用賬本和收據繼續(xù)深究,查清是什么企業(yè)在非法對外銷售“廢油”,他認為餐飲企業(yè)的這種行為完全是“助紂為虐”!
D、持續(xù)關注 地下“黑鏈”為何屢禁不止?
在執(zhí)法現場,記者采訪了一直在行使監(jiān)督職責的省政協委員回守烈和市政協委員陳秀慶。兩位委員告訴記者,今年“兩會”期間,他們就曾針對非法“廢油”的回收、生產和銷售提交過議案,他們和省人大代表劉生生等代表、委員們也一直關注著政府有關部門對于“泔水油”非法生產鏈條的查處。但令他們感到失望的是,雖然沈陽市政府早在2002年就曾出臺了《沈陽市餐飲廢物收集運輸及處置管理規(guī)定》,但是這個《管理規(guī)定》卻沒有得到根本的落實,這也直接導致了沈陽市可能有100多家非法加工“泔水油”的窩點存在。
回守烈委員指出,要想徹底斬斷非法“泔水油”的“地下黑鏈”,政府必須要明確指定或專門成立一個主管部門,主抓食品衛(wèi)生安全。執(zhí)法中,要清除掉各個執(zhí)法部門之間不能交叉執(zhí)法的“壁壘”,各執(zhí)法部門之間應該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協同作戰(zhàn)。此外,執(zhí)法部門不能只“查”不“處”,如果沒有嚴厲的處罰,就不可能給不法分子造成足夠的震懾,自然也沒有辦法徹底鏟除危害市民身體健康的地下“毒鏈”。
3月28日,回守烈委員告訴記者,雖然工商部門又一次查封了那個黑加工點,但他和其他委員將對此事監(jiān)督到底。對于那些非法銷售餐飲垃圾的餐飲企業(yè)如何處罰,沈陽晚報對此也將繼續(xù)予以關注。(記者 劉強 實習生 田鈞什 攝影 沈生)